1、小区是个人家庭休息之处,是守卫业主心灵的最后栖息地,不建议带有浓浓的商家广告味道。出门要忍受公交电视广告,坐电梯要忍受液晶电视广告,回到院里休息好要忍受这个广告,欺人太甚。
2、破坏了小区内少有的一点空间视线。小区内公共场地被众多的停车场地占去大半后,本来就不多了,几个大牌子硬生生的矗立在有限的休息空间里,大煞风景。
3、保护青青绿地是物业提出的口号,但却在商业利益的追逐下随意破坏草坪!
4、我不反对物业追求合理的附加利益,但如此赤裸裸的在小区树立广告牌子在北京众多社区内罕见。
5、备注:即使广告牌子打着公益的旗号,其本质也是成变相的商业广告,亦在此贴讨论范围之内
6、希望物业即使恢复草地原状,拆掉广告牌,以此事为戒注意社区商业化的尺寸,切实保护业主的权益。

最新回复
hanson (2008-6-15 00:55:47)
booky (2008-6-15 09:23:20)
定福客服中心 (2008-6-15 10:21:28)
小区内安装的宣传栏是平房乡政府出资部分款项,为宣传小区居委会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并非商业广告宣传栏。
为了宣传居民共建,居委会将及时对宣传栏内信息进行更新,及时将宣传健康、温馨、和谐共建等的相关资料
张贴告知大家,让大家在娱乐休闲的同时获得一些知识。
感谢您对家园环境的关心爱护。
dnxbf (2008-6-15 15:03:38)
加菲猫 (2008-6-15 18:35:16)
小叶子 (2008-6-15 19:07:02)
定福家园南社区 (2008-6-16 08:43:41)
北北 (2008-6-16 10:46:41)
北北 (2008-6-16 10:48:22)
北北 (2008-6-16 10:49:22)
魔幻森林 (2008-6-16 10:51:28)
苦咖啡 (2008-6-16 22:26:45)
2、居委会和居民沟通,是否一定要树立广告牌?这种固定的广告牌既影响小区美观,又耗费了纳税人的钱财(平房乡政府出资部分款项)。
3、我看事情未必如此简单,既然物业说平房乡政府出资部分款项,那其余的款项来源不得而知,是否存在回馈“此部分款项来源”的问题?
4、即使物业说广告牌非商业用途,那么广告牌一旦出现商业广告,如何处理?业主可否将其拆除?
booky (2008-6-18 23: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