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车不可能光给你家看车!!
有见过这么对待你们称之为衣食父母的业主的吗?你们是只管收钱不管看车!!不知道这是你个人的想法还是你们整个物业的经营思想!!!再说了你们这样收费跟业主都没协议的,属于合理收费吗?别说碰见你们这种不讲道理的我们还真就没辙!
生气犯不上,讲道理没时间!希望小区物业委员会尽快成立,为我们自己维权!!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4-27 13:29 作者: 没空搭理你 来源: 定福家园-业主社区-定福人家
那么多车不可能光给你家看车!!
有见过这么对待你们称之为衣食父母的业主的吗?你们是只管收钱不管看车!!不知道这是你个人的想法还是你们整个物业的经营思想!!!再说了你们这样收费跟业主都没协议的,属于合理收费吗?别说碰见你们这种不讲道理的我们还真就没辙!
生气犯不上,讲道理没时间!希望小区物业委员会尽快成立,为我们自己维权!!
最新回复
柠檬 (2008-4-27 14:43:37)
福定定福 (2008-4-27 16:29:34)
haiyang (2008-4-27 18:16:19)
嘴上没毛 (2008-4-27 19:00:46)
就冲你们小区物管公司的这句话,楼主就可以去起诉!
房地产相关部门已经明确表态:小区的土地属于该小区全体业主!物管公司没有权力收取占地费(除非他们受到了业主委员会的委托)!
小叶子 (2008-4-27 21:19:20)
嘴上没毛 (2008-4-27 21:41:06)
对小区停车收费的性质进行了明确界定。以往在小区停车收费的性质上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议。一些停车管理单位认为,收取的费用是占地费用,因此不承担保管责任。如车辆发生丢失或损坏现象,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业主则认为,既然收了费就应该承担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现象理应进行赔偿。《收费性质》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收费属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五条对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停车管理企业收取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费后,应维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杜绝事故隐患,因看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依法或协议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嘴上没毛 (2008-4-28 14:13:05)
北北 (2008-4-28 16:55:37)
山志栋人 (2008-4-28 21:30:18)
嘴上没毛 (2008-4-29 10:51:21)
嘴上没毛 (2008-4-29 18:38:47)
我就是轴 (2008-4-30 02:33:24)
这时候蒸发了。你们也拍着胸脯理直气壮的出来解释一回我看看。。。。咱求财的取之有道呀!!!!
嘴上没毛 (2008-4-30 16: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