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正午休,物业的俩人敲门,说是看看卧室是否漏水,这件事情物业的已经派人看了不止3次了。看了看,就提到物业费的事情。(看来是找个借口进门,然后催物业费是正题)。那表情和态度真把自己当成了黄世仁,跟以前地主催租子似的。不明白是长城物业以前属于国有企业把国企的官风带过来了呢,还是这俩人是物业领导的啥亲戚呢,反正那个脸啊那叫一个难看,不象服务的。说实话,不交物业费不是为了那点钱,而是觉得提供的服务不值那些钱。物业的收益什么的明细没有公示,怎么好意思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催交呢,还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服务公司呢。好玩。
另外人家物业的那位g女士可说了,买房子可是一分钱一分货,看来大家买了经济适用房就得容忍这么多的问题喽。那这么高的物业费怎么就不能一分钱一分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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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山志栋人 于 2008-10-12 22:41 编辑 ]
唉~
同仁们,不交物业费好象不行.物业法规定,物业公司的服务有问题可以解决,但物业费不能不交.(记不太清了,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我们可否考虑齐心换个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