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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容侵占!

real_madrid 发表于: 2008-7-18 09:44 来源: 定福家园-业主社区-定福人家

2号院入口处的附楼(好像现在应该叫3号楼)最近正在装修,我们还不知道装完了做啥用途,但是继去年开发商侵占绿地加建楼梯之后,现在又在附楼的屋顶安装了一个不明物体,具体见图!!
不知道这件事情物业是否知道,是否经过你们的允许?在未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侵占屋面,还有绿地,是否应该拆除?请各位邻居都来议一下,如何解决?


不明物体.jpg

最新回复

bestcomy at 2008-7-18 10:56:20
估计不久会冒烟
越来越变本加利了
real_madrid at 2008-7-18 11:34:05
声明一下,要是敢冒出烟来,我们一定要把它炸了!!
狐狸 at 2008-7-18 11:35:36
物业出来解释解释呀,不会又装看不到吧
柠檬 at 2008-7-18 12:27:48
如果是餐饮店,那个异物应为蓄水箱
居民甲 at 2008-7-18 13:39:53
居民小区内部是不可以开餐饮的,要是开了就跟他急

[ 本帖最后由 居民甲 于 2008-7-18 16:02 编辑 ]
空心菜 at 2008-7-18 15:24:26
楼顶这个地方可不能随便动啊。
再说现在奥运期间安全第一,不如还是拆了吧,要不国家安全部门以为你们安装什么不明物体呢。
定福客服中心 at 2008-7-18 15:33:25
尊敬的业主:
       关于您的帖子回复如下:小区配套商业楼的结构是独立的,商业楼的产权归产权人个人所有,目前正在装修的商业楼准备做招待所,楼顶安装的是水箱,是洗浴用的。是到物业办理过申请的,请业主们放心,感谢您的关注。

[ 本帖最后由 定福客服中心 于 2008-7-18 22:00 编辑 ]
居民甲 at 2008-7-18 16:01:30


招待所?希望不会是藏污纳垢的地方
real_madrid at 2008-7-18 16:45:24
物业这解释不对啊,首先你建楼梯侵占了我们的绿地,其次,听你这么说,那我也想在我们这栋楼的屋顶盖个小房子,你看行吗?这些都需要经过规划认可的,不是你物业就可以做主的!!
feiyu3946 at 2008-7-19 09:26:44
招待所???我考!!这还真改窑洞了啊。旁边洗脚屋找完小姐直接招待所!!!
连地方都给人准备了啊!
空心菜 at 2008-7-25 16:09:31
招待所....浮想连篇啊....
小叶子 at 2008-7-25 21:33:28

QUOTE:

原帖由 空心菜 于 2008-7-25 16:09 发表
招待所....浮想连篇啊....
tomchase26 at 2008-7-30 22:59:38
我敢断定,又是一个按摩房。每次有朋友来看到定福这里这么多的按摩房,我都感觉无地自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