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治理幼儿园高收费 将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另对部分民办院校滥发录取通知现象发出预警 |
| 日期:[2008年8月26日] 版次:[AA15]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
| 据新华社电 针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25日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幼儿园不得高收费乱收费 续梅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施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和杂费。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幼儿园办园的情况不一样,师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续梅表示,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是高收费,更不意味着是乱收费。目前,教育部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联合出台一个关于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高考生上网可辨通知书真伪 针对考生反映的部分民办院校滥发录取通知书的情况,教育部25日发出预警,提醒高考生通过官方专门网站及时查询核实招生录取信息,对招生院校的招生宣传广告的内容要认真辨别。 近日,教育部接到考生反映,部分民办院校为招揽生源,刻意模糊办学类型,声称所谓的经教育部批准计划外自主招生或招收试点本科生等等,滥发录取通知书。据了解,这些学校大都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和助学班形式办学,不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高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都通过官方专门网站或声讯台提供普通高校录取信息查询,考生接到通知书时请及时根据自己高考成绩及所填报志愿核实相应录取信息,确认拟就读学校。 据悉,教育部从12月1日起将继续开通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xjxl.chsi.com.cn/,2008年普通高校新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自己的新生学籍注册情况。对未达到有关招生规定要求、未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通过该系统查询到自己的学籍信息,毕业时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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